
| 文明服务: | 场所整洁,设施便利;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语言文明,尊重隐私,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
| 公平服务: | 对各类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一律平等对待,公平服务,不歧视。 |
| 优先服务: | 对于就业困难的求职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下岗的职工和失业六个月以上的长期失业者,提供有限服务与帮助。 |
| 高效服务: | 尽最大努力提供全面、快捷、准确的服务。使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满意,注意增强求职人员的竞争就业能力,培养其自主的就业意识。 |
| 灵活服务: | 服务方式多样化,能满足不同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和服务约定建立在与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的基础上。 |
| 公开服务: | 公开服务章程制度和服务结果,公开收费。 |

| 一、 | 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人员时,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招用人员简章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
| 二、 | 招用人员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录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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